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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35岁少妇与21岁男邻居偷情,被丈夫撞破后,场面一度混乱。
2009年4月16日,一位男子急匆匆的跑进上海某派出所报案,声称妻子已经失踪一天一夜了,怎么都联系不上。
经仔细询问,该男子表示35岁的妻子王玲跟21岁的男邻居发生了婚外情,被他发现后他原谅的妻子,王玲也准备跟其分手,但没想到她跟男邻居突然就失踪了;起初他也以为妻子跟男邻居私奔,但他相信王玲是绝对不会抛下孩子不管的。
上海侦探警方接到报案后着手进行调查,他们调出了小区监控,通过监控录像,警方发现在案发前一天王玲的男邻居张军(化名)曾背着一个大包裹出门,而位于河道边的监控录像,清楚的记录着张军将包裹抛入河中。
从始至终王玲都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中,办案多年的民警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王玲很有可能已经遇害,经一番打捞,警方在丢弃的包裹内发现了王玲的尸体。张军也被警方迅速抓捕归案。
21岁的张军到案后,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,但也表示是她又色又贪。
张军、高中学历,因为文化程度不高,他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,他在上海某海鲜市场打工,主要负责杀鱼、卖鱼、站柜台。虽然工作很辛苦,但他也满怀理想,准备攒一笔钱回老家开个店,在修一栋房子,取个媳妇安安心心过日子。
2008年初,张军的经济条件稍微好了一点,他也换了一个较为舒适的新租房。
张军的邻居便是35岁的王玲。
在张军眼中,35岁的王玲虽然相貌不是特别的出众,但是身材凸凹有致,有着成熟女性的独特魅力,每次碰见王玲,他都会偷偷的打量几眼。
碰见的次数多了,热情的王玲也跟他打招呼,此后两人渐渐熟络;每次出行王玲都会主动挽着他的手,见了熟人她都会说:“这是她弟弟”。
王玲,时年35岁,她跟丈夫是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虽然两人没有基础感情,但也结婚十余年,并且生育了一子一女,在外人看来王玲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但王玲觉得丈夫忙于工作,又不懂风趣,她跟同事之间也传出过不少的流言蜚语。
虽然没有抓现行,但为了挽回妻子,王玲的丈夫又带着他们搬家、换工作,却没想到又遇上了年轻、帅气的张军。
王玲认识张军后,总是有意无意的约他一块外出吃饭、逛街。
2008年4月,王玲约张军在酒吧见面,几杯酒下肚,两人都打开的话匣子,王玲向他倾诉自己失败的婚姻,而张军却向她诉说工作的辛苦,两人你一杯、我一杯,见王玲有些微醉,张军便扶着她回了家。
虽然两人是邻居,只隔着一扇门,但张军没有将她送回家,而是邀请她进自己房间休息,王玲并没有拒绝,两人突破的最后的道德底线。
有了第一次,就会有第二次。
王玲和张军愈发的肆无忌惮,王玲总是在半夜偷偷出门,事后又偷偷的回家;当丈夫出门,王玲还将张军约到自己家发生关系,两人的这种不正当关系维持了近一年。
2009月4月初,晚上1点多,王玲见丈夫熟睡,轻车熟路的进入张军家。
2点多,王玲的丈夫从睡梦中惊醒,他见妻子不在家便四处找寻,无意中翻到了妻子手机里面的短信,一条又一条不堪入目的信息让他近乎崩溃,他连忙冲到张军家门口,隐隐约约听到一些“污秽”之声。
他实在没想到妻子又一次背叛了他,他用力的敲门、踹门,强行将两人叫了出来,只见妻子衣衫不整,而张军在一旁低头不语,场面一度混乱。
王玲让他不要冲动,有什么事情回家再说,王玲苦苦哀求,并表示再也不会跟张军往来,王玲的丈夫动了恻隐之心,终究还是原谅了她,但为了彻底斩断两人的来往,王玲的丈夫又提出搬家。
4月15日下午,王玲趁着丈夫外出,又一次找到张军,表示自己要搬走了,提出最后一次温存。
上海婚外情调查机构张军没有拒绝,但在事后,王玲却要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,说:我陪了你一年,总不能白陪吧,因为你我老公现在天天跟我闹,你赔我1万元,就当是给他的精神损失费。
张军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,见他支支吾吾,王玲以为他不愿给钱,威胁着说:你要是不给我一万元块钱,我就去报警,告你QJ。
王玲咄咄逼人,张军一下就慌了神,东拼西凑拿出一千块钱说:这里有一千元,你先拿着,剩下的我在想办法。
王玲又继续说:这点钱都没有,亏你还想娶我,你一个杀鱼的,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听着王玲的侮辱,张军崩溃了,在这一年时间里,王玲的主动让张军误以为她对他是有感情的,没想到自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代替品,他越想越生气,顺手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刀,将其杀害,并抛尸河中。
一场婚外情,毁掉了两个家庭,张军也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。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: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在本案中,王玲具有一定的过错,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,而张军在行凶之后,将其抛尸,试图潜逃,情节恶劣、造成社会影响大,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。